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必考4分)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 可行性研究同时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
- 非煤矿山
- 生产、储存危化品(包括长输管道输送危化品)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
- 金属冶炼
- 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属于危化品生产除外)
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1分)
施工单位
- 安全设施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 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 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 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监理单位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试运行(1分)
- 试运行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危化品试生产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不超过1年
- 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监部门备案
验收评价
- 高危项目作了安全预评价的,其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预评价和验收评价不同机构)
增补(考前看)
- (连续考3年) 预评价一二三四项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10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醉酒刑事责任
-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
- 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 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煤矿安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
-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联合试运转。时间一般为1-6个月,需要延长的,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资格考试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操的专门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0个学时
- 操作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在期满60日前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专门培训,持培训合格证明向当地或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考试申请
- 离岗六个月以上但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需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操能力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其他从业人员
- 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 煤矿新上岗井下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1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尾矿库安全
相关规定
- 严禁未经设计并审查批准擅自加高尾矿库坝体
试运行
- 试运行应当向安监部门备案,试运行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尾砂排放不得超过初期坝坝顶标高
现状评价
- 每3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现状评价
应急预案演练
- 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
- 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回采和闭库要求
- 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1年内完成闭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闭库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
- 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
人员配备
- 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管机构或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管人员,最低不少于3人;1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