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理论1

注安·管理 · 2024-07-01 · 55 人浏览

基本概念

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海因里希法则

  • 机械事故中,伤亡、轻伤、不安全行为的比例为1:29:300;每330起意外事件,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 伤害判定参见伤害程度分类

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危险源
  • 第一类危险源1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 第二类危险源2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和管理缺陷等(不良外界)因素
重大危险源
  • 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 一种危化品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临界量确定

本质安全(重点)

概念
  • 广义概念
    • 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 本质安全,应该是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本身固有的,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
  • 增补狭义概念
具体内容
  • 失误——安全功能(对人):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 故障——安全功能(对物):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安全生产许可


  1. 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2. 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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