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规定
-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 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职责(必考)
- 各类高危行业人员配置相关规定(必考)
- 生产经营单位教育职责(必考1分)
- 高危项目及其安全设施相关要求(必考1分)
- 特种设备
- 重大危险源管理(必考1分)
-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 现场安全管理
基本规定
- 工会无实权,仅有监督、建议权
- 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 全面负责即为主要负责人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 县级以上——领导职责
- 组织、督促、协调、建立健全;
- 确定新兴行业监管部门;
- 组织核查处理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
- 派出机关
- 监督检查;
- 协助上级部门或按照授权(省政府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
- 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业)监管
1(必考)
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职责- 负责人——领导
- 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组织建立并落实
-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 加强标准化建设
- 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 消除隐患
- 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 安管人员——执行:组织开展、组织或参与、督促落实、检查、排查、提出建议、制止和纠正行为
各类高危行业人员配置相关规定(必考)
危险品的(1)生产、(2)储存、(3)装卸、(4)经营
- 4危、金、矿、建工、运输:
- 设置安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 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考核合格
- 3危、金、矿:注安师从事安管工作
- 2危:安管人员任免应当告知主管部门
-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100人,应当设置安管机构或专职安管人员;100人以下设置专职或兼职安管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教育职责(必考1分)
- 从业人员
- 进行教育和培训
- 保证具备安全知识(熟悉、掌握、了解、知悉)
- 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 劳务派遣人员
- 纳入统一管理
- 进行岗位教育和培训(派遣单位进行必要培训)
- 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防护用品,学校协助
- 四新培训:新工艺、技术、材料、设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高危项目及其安全设施相关要求(必考1分)
危险品的(1)生产、(2)储存、(3)装卸、(4)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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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3危、金、矿
-
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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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有关部门审查,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
危险物品的装卸由交通运输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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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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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或使用前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安监部门监督核查
-
-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生产经营单位不的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
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
特种设备
- 使用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使用谁检测谁负责
重大危险源管理(必考1分)
-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1登记建档,2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3制定应急预案,4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详细见部门规章重大危险源备案,剧毒化学品还应向公安机关备案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 一般隐患
- 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 建立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重大隐患:(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向安监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现场安全管理
- 危险作业(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应当安排专门人员现场安全管理
- (必考)交叉作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
(必考)发包出租
- 不得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 (协议合同二选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租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此处仅为关键词,详细见管理2——管理内容——人员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