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分类
按机械的使用用途,大致分为10类
- 动力机械(原动机):电动机、内燃机、蒸汽机等
- 金属切削机械(12类机床设备)
- 金属成型机械(非金属切削类)
- 交通运输机械
- 起重运输机械:起重机、运输机、升降机、卷扬机
- 工程机械:挖掘机、铲运机、压实机、打桩机、路面机等
- 农业机械:拖拉机、林业机械、牧业机械、渔业机械
- 通用机械:泵、风机、压缩机、阀门、真空设备、分离机械、变速机械、干燥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 轻工机械:纺织、食品加工、印刷、制药、造纸机械
- 专用机械:冶金、采煤、化工、石油
使用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重点)
机械性危险(重点)
与机器、机器零部件或其表面、工具、工件、载荷、飞射固体或流体物料有关的可能会导致挤压、剪切、碰撞、切割或切断、缠绕、碾压、吸入或卷入、冲击、刺伤或刺穿、摩擦或磨损、抛出、绊倒和跌落等危险
产生机械性危害的条件因素有
- 形状或表面特性
- 相对位置
- 动能:零部件因运动松动、脱落、折断、甩出
- 势能:人或物的重力势能或物的弹性势能
- 质量和稳定性:抗倾翻或移动机器防风抗滑的稳定性
- 机械强度不够导致的断裂或破裂
- 料堆坍塌、土岩滑动造成掩埋所致的窒息危险
非机械性危险
- 电气危险
- 危险温度
- 噪声危险
- 振动危险
- 辐射危险
- 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
- 未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
危险部位及防护措施(重点)
生产操作中,机械设备的运动部分是最危险的部位;设备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转动的危险部位及防护(重点)
危险部位 | 防护措施 | 备注 |
---|---|---|
(重点)无凸起部分转轴(光轴) | 光轴暴露部分安装护套进行防护 | 护套和轴可以相互滑动,且是松散的、与轴具有12mm净距 |
有凸起部分转轴 | 用固定式防护罩进行全面封闭 | |
对旋式轧辊 | 钳形防护罩 | |
(重点)牵引辊 | 安装钳形条 | 通过减少间距来提供保护 |
(重点)辊式输送机 | 交替驱动机构在驱动轴的下游安装防护罩 | 如果所有辊轴都被驱动,将不存在卷入危险,故无须安装防护装置 |
轴流风(扇)机、径流通风机 | 前者需用防护网遮挡开放式叶片、后者进风口应被一定长度导管保护 | 安装在通风管道内的轴流或径流风机均不存在危险 |
(重点)啮合齿轮 | 齿轮传动机构必须装置全封闭型防护装置(无外露) | 1. 防护装置可采用钢板或铸造箱体 2. 外壳无尖角和锐利部分,便于开启进行维保 3. 防护罩内壁涂红色,装设电气联锁装置进行保护 |
旋转的有辐轮 | 利用金属盘片填充有辐轮,或手轮上安装弹簧离合器,使轴能够自由转动 | |
砂轮机 | 除磨削区域附近,均应加以密闭提供保护 | |
旋转刀具 | 使用背板进行防护 | 旋转刀具应被包含在机器内部,手工送料时,应尽可能减少刀刃暴露 |
直线运动的危险部位
- 切割刀刃
- 砂带机:砂带机应向远离操作者的方向运动,并且具有止逆装置,靠近操作人员的端部应进行防护
- 机械工作台和滑枕:当其运动平板(滑枕)达到极限位置时,平板(滑枕)的端面距离固定结构的间距不能小于500mm
- 配重块
- 带锯机
- 冲压机和铆接机
- 剪刀式升降机
转动和直线运动的危险部位
-
齿条和齿轮:应利用固定式防护罩将齿条和齿轮全部封闭
-
输送链和链轮:应能防止接近链轮的锯齿和输送链进入到链轮部位
-
(重点)(实务) 皮带传动
皮带的接头处和皮带进入皮带轮位置是最危险的部位 焊接金属网是一种适用防护,可能需要一个支撑框架,皮带传动装置防护罩可采用金属骨架的防护网,与皮带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采用防护措施的情形
- 距地面2m以下时,必须加设防护装置
- 距地面2m以上时,应加设防护的情况
- 皮带轮中心距之间的距离在3m以上
- 皮带的宽度15cm以上
- 皮带回转的转速在9m/min以上
防护可采用将皮带全部遮盖起来的方法,或采用防护栏杆防护
实现机械安全途径与对策措施
-
机械产品安全:通过设计、制造等环节实现
-
机械使用安全:体现在执行预定功能的正常使用,包括安装、调整、查找故障、维修、拆卸及报废
决定机械产品安全性的关键是设计阶段采用安全措施(本质安全),还要通过实用阶段采用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小风险
风险减小迭代三步法
- 本质安全设计措施(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风险减小第一步,最重要一步
- 安全防护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 使用安全信息(提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本质安全设计措施(核心重点)
指通过改变机器设计或工作特性,来消除危险或减小与危险相关的风险的安全措施(狭义本质安全)
广义本质安全参考管理科目
本质安全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包括
- 失误——安全功能
- 故障——安全功能
以上两项应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
-
合理结构型式
[!Note]
此处内容了解即可
- 机器零部件形状
- 运动机械部件相对位置设计
- 增加运动部件的最小间距,使人体部位安全进入
- 减小运动部件的最小间距,使人体部位不能进入
-
足够的稳定性
- 机器底座几何形状,包括载荷在内的重量分布
- 机器部件运动引起的振动或重心摆动和倾覆力矩
- 设备行走或安装地点的支承面特征
-
(实务) 限制机械的应力
- 专业符合性要求
- 足够的抗破坏能力
- 连接紧固可靠
- 防止超载应力:通过在传动链预先采用薄弱环节预防超载,如限压阀、断路器
- 良好的平衡和稳定性
-
(实务) 使用本质安全工艺和动力源
- 爆炸环境中的动力源:应采用全气动或全液压控制操纵机构或本质安全电气装置
- 采用安全的电源
- 防止与能量形式有关的潜在危险:如储气罐或压力容器应防止剩余压力的危险
- 改善工艺控制有害因素
-
(实务) 控制系统的安全设计
-
控制系统的设计
-
软、硬件的安全
-
提供多种操作模式及模式转换功能
-
手动控制器设计和配置应符合安全人机学原则
-
考虑复杂机器的特定要求
[!Note]
重点关注第2条,其他了解即可
- 动力中断后的自动保护系统或重新启动的原则
- “定向失效模式” “关键”件的加倍或冗余设置
- 可重编程控制系统中安全功能的保护
- 采用自动监控、报警系统等措施
-
-
材料和物质的安全性
- 材料的力学性能承载能力
- 对环境的适应性
- 避免材料的毒性
- 防止火灾和爆炸风险
-
(重点)(实务) 机械的可靠性设计
-
使用可靠已知的安全相关组件
需要考虑的环境条件包括冲击、振动、冷、热、潮湿、粉尘、腐蚀或磨蚀材料、静电、电磁场等 -
关键组件或子系统加倍(冗余)和多样化设计
一个组件失效,另一个组件能够继续执行各自的功能,保证安全功能继续有效,采用多样化设计或技术避免共因失效或共模失效 -
操作的机械化或自动化设计
实现机械或自动化以减少人员在操作点暴露于危险 -
机械设备的维修性设计
设计应考虑机械地维修性,一旦出故障,易发现、拆卸、检修、安装,维修性是固有可靠性的指标之一
应考虑:- 将维护、润滑和维修设定点放在危险区之外
- 检修人员接近故障部位进行维修作业的可达性
- 零、组部件的标准化与互换性
- 必须考虑维修人员的安全
-
使用可靠已知的安全相关组件
-
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的原则
安全防护措施(核心重点)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护装置及其补充保护措施
防护装置
(明处设防)用于提供防护的物理屏障,隔绝人与危险,是机器的组成部分
-
功能
- 隔离
- 阻挡
- 容纳
- 其他
-
附加危险
-
(重点) 装置的一般要求
- 满足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要求 保证机器的整个可预见的使用寿命期内,能量好的执行其功能
- 构成元件及安装的抗破坏性
- 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
- 不应出现漏保护区,不易拆卸(非专用工具不能拆除),不易被旁路或避开
- 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 不影响机器的预定使用
不得与机械任何正常可动零部件产生运动抵触,不因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增加操作难度或强度 - 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
- 满足某些特殊工艺要求
-
(实务) 类型
[!Caution]
防护装置可以设计为封闭式(任何地方无法进入)、距离防护(安全距离)、整个装置可调或装置的某组成部分可调
- 固定式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罩)
- 活动式防护装置(推拉式栅栏)
- 联锁式防护装置
防护装置的开闭状态直接与防护的危险状态相联锁
机械传动结构常见的防护装置
形式 适用范围 举例 金属铸造的防护箱 传输或传动距离小 齿轮传动 金属骨架的防护网 传输或传动距离大 皮带传动 栅栏式的防护栏杆 防护范围大的场合 高处临边 -
技术要求
-
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进入危险区的唯一通道上
-
固定防护装置不用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可能拆除或打开
-
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的活动体打开时,尽可能与被防护的机械借助铰链或导链保持连接
-
活动联锁式防护装置出现丧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时,应使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可能执行或停止执行
-
可调式防护装置的可调或活动部分调整件,在特定操作期间保持固定、自锁状态
-
在要求通过防护装置观察机器运行的场合,宜提供大小合适开口观察孔或观察窗
-
防护装置开口要求
[!Note]
开口尺寸表示方形开口的边长、圆形开口的直径和槽形开口的最窄尺寸
肢体部位 开口(e/mm) 安全距离(Sr/mm) 槽形 方形 圆形 指尖 e≤4 ≥2 ≥2 ≥2 4<e≤6 ≥10 ≥5 ≥5 指至指关节 6<e≤8 ≥20 ≥15 ≥5 8<e≤10 ≥80 ≥25 ≥20
-
保护装置
(暗处设保)通过自身的结构功能限制或防止机器的某种危险,消除或减小危险的装置
-
种类 (掌握定义)
-
(重点) 联锁装置
用于防止危险机器功能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指只要防护装置未关闭)运行的装置 - 能动装置(能量动力分配)
与启动控制一起使用,只有连续操作,机器才能执行预定功能 - 保持——运行控制装置
只有当手对操作器作用时,机器才能启动并保持机器功能 - 双手操纵装置
- 敏感保护装置
用于探测人体或人体局部,并向控制系统发出正确信号以降低被探测人员风险的装置 - 有源光电保护装置
探测特定区域由于不透光物体出现引起的该装置内光线的中断 - 机械抑制装置
在机构中引入依靠自身强度防止危险运动的机械障碍装置 - 限制装置
防止机器或危险机器状态超过设计限度的装置 - 有限运动装置(行程限制装置)
-
(重点) 联锁装置
-
技术特征
- 在规定使用寿命期限内,不因零部件失效使安全装置丧失主要安全功能
- 装置能在危险事件即将发生时,停止危险过程
- 重新启动的功能,当保护装置动作第一次停机后,只有重新启动(保护装置),机器才能开始工作
- 光电式、感应式保护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
- 保护装置与控制系统一起操作并形成一个整体
- 保护装置的设计应采用“定向失效模式”的部件或系统、考虑关键件的加倍冗余,必要时考虑采用自动监控
防护装置选择
- 有危险的机械部位必须装设安全防护装置
- 选择原则
正常运转 | 操作者无须进入 | 固定式防护装置 | |
操作者需要进入 | 进入次数少 | 固定式防护罩 | |
进入次数多 | 联锁、可调、双手 | ||
非运行状态及其它作业期间 | 手动控制、止—动或点动—有限运动操纵 |
补充保护措施
- 实现急停功能的组件和元件
- 急停器件为红色开关,附近衬托色为黄色
- 急停功能不应削弱安全装置的效能
- 急停装置应有防意外操作措施
- 急停装置被启动后应保持接合状态,在用手重调之前应不可能恢复电路
[!Note]
以下非重点
- 被困人员逃生和救援的措施
- 隔离和能量耗散的措施
- 提供方便且安全搬运机器及其重型零部件的装置
- 安全进入机器的措施
安全信息使用(核心重点)
信息的使用原则
-
(重点) 根据风险大小和危险性质
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应优先于文字信息
-
根据需要的时间
- 提示操作要求的信息:长期固定在所需的机器部位附近
- 显示状态的信息:与机器运行同步出现
- 警告超载的信息:接近额定值时,提前发出警告
- 危险紧急状态的信息:持续时间与危险存在时间一致
-
根据机器结构和操作的复杂程度
-
根据信息内容和对人视觉作业采取不同安全色
安全色使用不能取代防范事故的其他安全措施 -
满足安全人机学的原则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 (实务) 安全色
颜色 | 含义 | |
---|---|---|
人员安全 | 机械/过程状况 | |
红色 | 危险、禁止 | 紧急 |
黄色 | 注意、警告 | 异常 |
绿色 | 安全 | 正常 |
蓝色 | 执行 | 强制 |
常用安全色及其相关的对比色
- 红色:机械停止按钮、机械设备裸露部分(齿轮、皮带轮的辐轮等)、仪表刻度盘的极限位置、危险信号旗
- 黄色:皮带轮及其防护罩内壁、砂轮机防护罩内壁、防护栏杆、警告信号旗
- 绿色:启动按钮、安全通道、紧急出口、可动火区
- 蓝色: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中警告标志
-
(实务) 安全标志
- 标志牌的设置位置: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和明亮的环境中
- 多个安全标志的设置: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
- 标志检查与维修:在整个机械寿命内应保持连接牢固,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标志类型 | 安全色 | 对比色 | 基本特征 |
---|---|---|---|
禁止标志 | 红 | 白 | 红色圆框和斜杠 黑色和白色底衬 |
警告标志 | 黄 | 黑 | 黑色三角形边框 黑色和黄色底衬 |
指令标志 | 蓝 | 白 | 黑色圆形底衬 白色背景图形 |
提示标志 | 绿 | 白 | 绿色底衬矩形 白色背景图形 |
信号和警告装置(实务)
-
类别
- 听觉信号
- 紧急听觉
- 紧急撤离听觉
- 警告听觉
- 视觉信号
- 警告视觉
- 紧急视觉
声 光 含义 扫频声 红 危险,紧急行动 猝发声 交变声 短声 黄 注意,警戒 序列声 蓝 命令,强制性行动 拖延声 率 正常状态,警报解除 - 听觉信号
-
安全要求
- 含义明确性
- 可察觉性
- 听觉信号应明显超过有效掩蔽阈值,保证接受区内任何位置都不低于65dB(A)
- 紧急视觉信号应使用闪烁信号灯,应注意频闪效应会削弱闪光信号的可察觉性
- 警告信号$\geq$背景亮度 5 倍,紧急信号$\geq$背景亮度 10 倍
- 可分辨性:警告视觉信号为黄或橙黄色,紧急视觉信号为红色
- 有效性
- 设置位置
- 优先级要求
撤离信号$>$紧急信号$>$警告信号$>$其他信号
防止过多视听信号引起感官疲劳或显示频繁导致敏感度降低
机械制造生产场所安全技术
[!Caution]
本小节非重点
总平面布置(重点)
- 多层厂房应将输送量、荷载、噪声较大及有振动、有腐蚀溶液和用水量较多的工部布置在厂房的底层
- 将工艺生产过程中排出有粉尘、毒气和腐蚀性气体和火灾危险较大的工部布置在顶层
- 散发热量、腐蚀性、尘毒危害较严重及使用易燃易爆物料或气体、电磁电离辐射严重的工序,布置在靠外墙和厂房的下风向
- 危害相同的生产工序宜集中布置
通道
- 主要生产区、仓库区、动力区的道路,应环形布置。厂区尽端式道路,应有便捷的消防车回转场地。道路上部管架和栈桥,在干道上净高至少5m以上
- 每个加工车间应有一条纵向主要通道,车间横向主要通道根据需要设置,其宽度不应小于2000mm,机床间次要通道一般不小于1000mm
- (重点) 人工运输通道宽度(米):冷加工($\geq$1),铸造(1.5),锻造(2-3),热处理(1.5-2.5),焊接(2-3)
- 厂房大门净宽度应比最大运输件宽度大600mm,比净高度大300mm
- 厂房内部尚须设置纵横贯通的消防通道
- 工厂铁路专用线设计,不宜与人行主干道交叉,繁忙线路应设置立体交叉
设备布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 (重点) 机床设备安全距离(米)
项目 | 小型机床 | 中型机床 | 大型机床 | 特大机床 |
---|---|---|---|---|
操作面间距 | 1.1 | 1.3 | 1.5 | 1.8 |
安全距离从机床活动机件达到的极限位置起算
机床与墙柱间的距离首先要考虑对基础的影响
- 作业现场设备应符合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规程要求
- 重型机床高于500mm的操作平台的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1050mm的防护栏杆
- 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安全护笼
- 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应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防护
- 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并布置在厂房的端头
- 高振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 所有车间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采光照明
- 天然采光
优先采用天然光,辅以人工光,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 - 照明方式
对于部分作业面采光要求较高的,宜采用 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组成的混合照明 - 照明种类
-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
-
(实务) 光照度
-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 安全照明照度标准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 疏散照明的地面平均水平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 lx,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 lx
- 避免眩光、频闪和阴影
频闪效应可改变对旋转式或往复式机械运动的运动知觉
物资堆放
- 堆放物品的场地用黄色或白色画出明显的界限或架设围栏
- 白班存放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为加工量的2.5倍
- 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4m,且高与底边长之比不应大于3
作业场所地面要求
- 作业场地应能承受工作时的规定的荷重
- 地面应经常保持清洁